关于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护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辅实验岗)现场资格审查、技能测试考核和面试的通知

发布者:院办发布时间:2024-05-03浏览次数:78

我校2024327日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了《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一批)》,现将护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辅实验岗相关的现场资格审查技能测试考核和面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技能测试考核

1.人员:经初步审查,对于符合《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一批)》所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学院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20245月713:30-14:00资格审查;14:00开始进行技能测试考核

3.地点: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学海楼C503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

4.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提供。

3)就业协议书原件: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提供。网签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网签证明原件,证明中需说明考生所在院校目前已实施就业协议书网络签约,且该考生截至目前未与其他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证明模板详见《就业协议书网签证明》。

4)自本科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额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5)南京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人员简历原件(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工作经历、等级证书等材料须与简历一致);职称资格或技能资格证明材料:具备相关职称、技能资格的,提供聘书或聘用单位发布的聘任文件复印件。

5.入校要求

入校前请确认在学校招聘系统内身份证号码填报无误。入校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刷门禁入校。

二、

1.人员:技能测试考核后,学校根据同一应聘岗位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开展。

2.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严格对照材料要求,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并预留充足时间,以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考生未按上述要求带齐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参加技能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2.考核期间,手机等电子产品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核结束后领取。

3.请考生对照上述通知,结合自身情况事先安排好行程并告知亲属。

4.招聘工作联系人:老师,025-86869555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人员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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